Thursday, December 28, 2006

習慣

你有什麼習慣嗎?習慣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。有些東西,本來是可有可無的存在,但當你習慣了,到有一日失去,你就會若有所失,惆悵非常;有些東西,本來是你討厭的,但當你習慣了,到有一日失去,你又會去想念它,失落莫明。

由於習慣總是在不知不覺中形成,為了試驗「習慣」的可怕,曾很傻的刻意去給自己製造一種「習慣」。如果你曾與我一起飲紙包飲品,你可能會發覺,我一定會將近飲管的那個角折起來拿。這是在實驗時刻意做的小動作,但久而久之真的成了習慣。現在飲紙包飲品時不折角,感覺反而不自在呢。

有些習慣是不由自主的形成,成了一種反射動作,想改也改不來。從前返大學,每天也在油塘轉車。有一天,約了朋友去寶琳,但卻很自然的在油塘轉車,直至上了列車,抬頭望向燈牌,才驚覺自己轉錯車了。這種轉錯車的事總是在一個人時屢屢發生,可能因為一個人時總是喜歡沈思,結果就讓「習慣」主導了自己。不過,很奇怪,我又很喜歡「驚覺」那一刻的感覺。那感覺像是發夢時忽然醒來,知道自己剛才在發夢。那種感覺很奇妙,不知應該怎去形容,只是覺得很特別。

「習慣」也是一個盲點。從前乘公共汽山去補習,總是習慣坐在右邊。直至有一天,右邊的位置被佔據了,只好坐到左邊去。沿路走來,所經過的風景熟悉而陌生,直至此時才發現,原來左邊的風景也很美,更看到水塘流水飛湍的畫面呢。自此以後,久不久就刻意地改變自己的「習慣」,走不同的路,做不同的事,為自己帶來一些新鮮感。

或許自己是個很需要安全感的人,所以一向喜歡熟悉的人和事,這樣才會安心。然而天生是水瓶座,很怕枯燥乏味的生活,偶然需要一些新鮮的衝擊。可能某天起來,很想吃某樣東西,或做某件事,就會立即拉著身邊的人一起傻。

有時會問自己:還掛念嗎?
或許,我只是習慣想起。

哈,零零碎碎的寫了一堆。好像寫得多了,不過,這一刻我想這樣,就這樣吧。

(記於網絡擠塞的夜晚)

Friday, December 22, 2006

不習慣

第一年出來做事,第一次參加公司的Christmas Party。豪華的宴會廳,各式的食物,各類的遊戲,各種的人物,各樣的禮物。在這熱鬧歡樂的場合,心情理應是愉快的。不錯,我的確覺得開心,但只在開始前拍照時。可能從來不是很「熱」的人,或許應該說,對不太熟悉的人和事一向很難「熱」起來。面對一堆陌生但又應該認識的人,望著大家興高采烈,身邊的氣溫卻低了幾度。不習慣湊熱鬧,不習慣過於投入某些與自己不太相關的事。不是討厭,只是不習慣而已,所以在旁觀看也就夠了。

望著大家熱熱鬧鬧,那一刻忽然想起去年在尖沙咀鐘樓倒數的事。那時一大堆人擠在一起,大家開始倒數。數到零的一刻,身邊的人都在歡呼,在叫喊。那時我卻靜靜的站在其中,感覺很抽離,在心中問自己:「有需要這麼興奮嗎?真的那麼開心?」或許有人會反問,那你在那裡做什麼?答案很簡單,因為前一年對自己說過那天不要留在家。很無聊的理由,但說過就要做。而且與朋友出去,要的不是慶祝,不是湊熱鬧,只是單純的想與朋友一起,那怕是坐在公園的長凳。承認自己是怕寂寞的人,又或許說,當我不想一個人時我會怕寂寞,但當我想一個人時我又不介意一個人。水瓶座的人很矛盾。喜歡熱鬧,但又討厭熱鬧;喜歡自己一個,又討厭自己一個。但有什麼所謂,喜歡一個時可以獨自一個,喜歡熱鬧時可以找人陪,感覺很舒服自在。

那晚不是不開心,亦不是一個人或很多人的問題,只是不習慣與一堆不熟悉的人「熱」在一起而已。對朋友,我也可以很「熱」的。

(記於Christmas Party翌日)

Saturday, December 16, 2006

舊地重遊

自從中五轉校後,再沒有踏足舊校半步。偶然乘車經過,也是遠遠的望它一眼。一直也想回去,只是找不到回去的理由,結果一拖再拖,直至現在。近期有事需要回去,算是替自己找到一個回去的藉口吧。

一進大門,直望就是籃球場。望著空無一人的球場,彷彿看到從前在籃球場上的日子。還記得校隊的選拔,第一球的三分球,社際比賽的冠軍,跌得鮮血直流的膝蓋……一幕又一幕的回憶在眼前上演。

拾級而上,來到久違的禮堂。望著禮堂的四周,感覺既熟悉又陌生。凝望空蕩蕩的舞台,想起因事而不能出席中五的畢業典禮,想起中四的聖誕舞會,又想起從前午飯也不吃,咬著雪條與朋友在那裡打羽毛球。

很想看看四周的課室,可惜不能入內。在窗外偷偷望進去,彷彿看到家政堂焗的蛋糕,嗅到美術堂的顏料味。臨別依依,在門口踫見一名校工。我認出他的樣子,他跟從前沒有兩樣,然而我知道他一定不會記得我是誰。

校門外是車站,雖然天氣很冷,但我卻選擇走路下山,讓自己有時間回味一下在這裡的種種。望著車站的欄杆,竟想起星星,一個幾乎被遺忘的人。今天重遊舊地,勾起了昔日的回憶。沿路行來,想起與他第一次,亦是唯一一次二人一起步行去地鐵的事。

雖然對它的留戀不多,但在這裡學到不少東西,更認識了一班很好的朋友。畢竟是生活了五年的地方,說沒有感情,又騙得了誰?天氣很冷,但一路走來卻出奇的暖。

(記於十二月的某個黃昏)

Thursday, December 14, 2006

共享的曖昧

大伙兒聊天,說到成為情侶前那種估來估去的感覺最棒。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看過李牧童的一篇文章,可以在這裡分享一下。

共享的曖昧

當她遇上他的時候,他剛剛與女朋友分手。他經常傳短訊慰問她,吃飯時總是點她喜歡吃的菜,氣溫驟降時不忘提醒她添衣……她感到甜在心頭,早把他視作男朋友,然而他從來沒有明示。不止一次,她想問他:「我們算不算在拍拖?」但總是開不了口。四個月過去,她發現他跟女朋友仍有聯絡,當問他是否與女朋友修好了,他否認,追問下去,他說:「不要再提她了,我現在不想有女朋友。」她心碎了,心想「那我算是甚麼?」

大部份人都會認同,
男女關係在曖昧不明時最是令人魂牽夢縈,那份似有還無的感覺,不管是喜是悲,都教人心醉。可是,當時間長了,快樂將逐漸被痛苦吞噬。一方安於現狀,另一方急於把情況弄明,曖昧關係失去平衡,變成折騰。然而在某些情況下,曖昧關係得以持續發展,舉例說,當雙方皆擁有另外的一半,當雙方都不願意取捨。

共享的曖昧是雙方都明白現實有太多限制,人生有太多無奈,愛情一旦被落實,便會從高處滑落,像看一朵玫瑰盛放,然後枯萎。共享的曖昧是讓自己相信他的愛一直在掌握之內,只是我沒有出手,放棄佔有。

共享的曖昧是不存在任何承諾,只管活在當下,及時行樂,明天我不負你,你不負我。

共享的曖昧是一種挑逗,永遠隔一層薄紗,讓情緒保持高漲。共享的曖昧是一種哄騙,難得糊塗,互不戳破。


李牧童

很認同其中某些話。這種曖昧的感覺很舒服,畢竟大家沒有承諾,是最自由自在的。不肯落實關係,不代表不認真,往往正是對感情太認真,所以更難下決定。或許如朋友所言,總是想得太美好了,誰又能一個終老?那麼,在踫上Mr. Right之前,就一直維持這種關係吧,大家也不負大家。

(記於月色朦朧的晚上)

Wednesday, December 13, 2006

毛毛細雨

你喜歡下雨嗎?其實每種雨也有它的感覺。狂風暴雨,給人一種猛烈的感覺,像一頭野獸向你衝過來;毛毛細雨,則給人一種溫柔的感覺,雨點有意無意地輕撫你的肌膚。心情愉快時,望著窗外的毛毛雨,很有詩情畫意;心情不好時,則有種詩人獨憔悴的感覺。雨可曾有變?它並沒有改變,變的是觀者的心情。

今天下班時,外面正下著毛毛細雨。望著那些雨點,竟有種走出去淋雨的衝動。然而這樣畢竟有點突兀,結果還是打消了這念頭。不過,過馬路的時候總算找到藉口了。站在紅綠燈旁,讓微風細雨灑在皮膚上,真有種說不出的舒服。車輛的車頭燈映著雨點,微黃的燈光反襯著絲絲雨線,感覺很浪漫。那一刻竟看得出神,呆呆地站在馬路旁,一動也不動。

(記於毛毛細雨的黃昏)


總覺得自己駕馭文字的能力不足,不能準確地表達那一刻的感覺。繼續努力吧,希望下次可以好一點。

Monday, December 11, 2006

一個人的寧靜

如果你認識我,就會知道我不喜歡一個人流連在外,可能一個人在外的感覺太孤獨了(但卻享受一個人在家的感覺)。不過,有一個時候例外,就是逛書店。從前逛書店,一逛就是一個下午。一間接一間,一本書接一本書,完全忘了時間的存在。印象中,總是一個人逛書店,或許是不喜歡被人打擾,又或是怕悶壞朋友。要知道我一看書就什麼也忘了,可能朋友在旁悶得發慌,但我仍沈醉書海。因此從不邀朋友同行。

每進書店,第一件做的事就是把手提電話轉為靜音模式,不想打破書店的寧靜。試想想,當你靜心看書時,一首「重覆犯錯」/「你不是好情人」在耳邊響起,多麼的煞風景!另一討厭的是別人在書店中大聲談話或講電話,你當這裡是什麼地方,有空調開放的咖啡室嗎?可恨現今到書店的人大多沒什麼公德,往往在那裡高談闊論,完全罔顧別人的存在,真可惡!

(某個逛書店的下午有感)


很想試著寫寫散文,可惜這兩篇也不是樣子。如朱朱的評語所言,寫慣了小說、劇本,要寫一篇「乾淨」的散文,要慢慢磨筆才行。那就趁近期有心情,看看是否可以寫出一篇合格的東西來。

Saturday, December 09, 2006

隨筆

很久沒有寫隨筆了,昨天聽完董橋先生的講座,忽然興之所致,於是開了這個blog,希望可以持續下去。還記得中學時,每星期也要交一篇隨筆,那時的感覺真的很隨意,將那星期發生的鎖事、感覺都寫下來,交給最敬愛的勞老師。至今仍很感激他,不是他,我不會這麼喜歡文學;不是他,我亦不會這麼喜歡寫作。到現在,我們仍維持半年一次的飯聚,無他,大家也是重情的人吧。很重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只要欣賞你,我就不會那麼容易忘掉。對他,有一種父親的感覺,沒有他,就沒有今天的我。我想,他是繼父親之後我最敬愛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