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了從何時開始愛上文字。
小學生什麼也喜歡鬥,短短的兩堂作文,同學們會鬥快的寫,希望可以快點寫完一張紙,再出去老師的檯頭拿一張。為的是什麼?實在說不清楚。小學時作文,有一種叫「謄文」的制度,就是要將派回來的作文謄寫一遍,即使現在回想,仍覺這是一種沒用的制度。但如果派回來的作文有老師的「免謄」蓋印,那就不用謄寫。為了這方便,每次也很用心的作文,或許這是這制度唯一送給我的東西。
小時候家教很嚴,可說是三步不出閨門,更遑論去公共圖書館借書看,因此課室角落的小小圖書館櫃成了我的天地。小學時最喜歡看成語故事書,一看就是一個下午。年紀稍長,開始愛上翻譯文學,什麼《簡愛》、《魯賓遜飄流記》、《湯姆叔叔的小屋》……那時一本《湯姆叔叔的小屋》就看了整整一個月時間。
升上中學,終於有機會出入公共圖書館。在迷上「衛斯理」之前,先愛上漸杜的科幻小說,那時不論是午飯、小息,總會爭取時間看書,像中了毒一樣。那時沒人告訴我應該看什麼書,選書單憑直覺二字。很記得《藍血人》是第一本看的衛斯理作品,看完簡直瘋狂的愛上他,一本又一本的接著看。
中三時曾一度沉淪於「尋夢園」之中,無他,因為有「免費供應商」。那時一個下午可以看上三本,我想看書的速度是那時訓練出來的吧。然而那些書,看過一本又一本後,就會發現每本也是同一模子套出來的,閱讀的興趣也就全沒了。
直至中六,遇上了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,他為我開啟了文學之門,亦是他鼓勵我去創作。從小就喜歡詩詞歌賦,往往因為其字詞優美、朗朗上口,因而背誦了不少。但實際明白的,又有幾何?那時文學班只有少少十人,小班上課的感覺很舒服,老師與學生的關係亦很親近。勞老師聲線雄厚,聽他朗讀詩詞別有一番味道。我相信耳濡目染這句話,因為他,我愈來愈喜歡文學。雖然他年紀不輕,但卻很開通,他擴闊了我的眼界,帶我走進真正的文學世界:張愛玲、巴金、老舍、曹禺……全都走進了我的世界。
升讀大學,什麼也不懂的我放棄了中大的學系,選擇了自己喜歡的學系。或許那時是膽怯,或許那時缺乏勇氣,但我一直相信自己的選擇的對的,而事實亦證明了一切。在那裡遇上了很多很多影響我很深的人,直至現在,我仍為自己的選擇而驕傲。那時還不懂得什麼是創作,自上了朱朱的課後才知原來自己一直也不懂得寫文章。文字是不能教的,只能靠自己去感受、去學習。在那漫長的地鐵車程中,為課程又好,為興趣亦好,看了很多很多一生之中應該閱讀的文學作品。懂得愈多,就會明白自己懂得的愈少。
很高興畢業後找到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。然而工作始終是工作,一樣是文字,但卻是不一樣的東西。說起來也很久沒認認真真的執筆了,或許因為這原因,才有這個blog的存在。認識的朋友也好,不認識的朋友亦好,很高興您有閒情來這裡。
(記於因某篇文章而勾起感覺的晚上)
Thursday, May 10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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